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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 CFDA就《保健食品備案工作細則(2017年版)》(下稱《細則》)公開征求意見。《細則》對備案形式及要求以及備案材料內容等作出了要求,反饋意見截止日期為2017年2月28日。保健食品備案管理信息系統也將首次亮相(http://bjba.zybh.gov.cn)。
對于備案的流程,《細則》(征求意見稿)規定,“備案人完成保健食品備案管理信息系統網上填寫并上報成功后,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通知備案人到現場提交紙質材料原件,備案材料符合要求的,當場備案,并發放備案號;不符合要求的,應當一次告知備案人補正相關材料。”
另外,“備案人收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通知提交紙質材料30日內未提交材料的,備案管理信息系統自動將已上報的產品備案信息退回申請人。”
除此之外,“備案人提供的具有合法資質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,應當由取得計量認證合格證書(CMA)的食品檢測機構出具。”這也意味著進行備案產品檢驗的檢測單位名單也將有所擴大。
本次隨《細則》征求意見的《保健食品備案產品可用輔料目錄》中共包括169項輔料,與2016年5月的征求意見稿相比增加了14項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