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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(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,FDA)近日發布化妝品包裝與標簽法規指南,明確要求液體口腔衛生產品(如漱口水、口腔清新劑)及所有陰道護理類化妝品(如沖洗液、片劑)在零售時必須使用防拆封包裝(tamper-resistant packaging)。

根據 FDA 發布的《化妝品標簽要求》(Cosmetics Labeling Requirements),防拆封包裝須具備入口指示器或屏障,包括收縮膜、膠帶封口、密封紙盒、軟管、袋裝或氣霧劑容器等形式。一旦封裝被破壞或缺失,消費者應能立即察覺產品曾被開啟。
法規對防拆封特征的設計提出具體要求:必須具備獨特性,可通過結構設計(如易碎蓋、泡罩包裝)或視覺外觀(如標志、圖案)實現,以防止被替換或仿冒。防拆封特征可應用于內包裝、外包裝或兩者兼具。包裝上還須在醒目位置標注提示語,告知消費者該產品具有防拆封設計,且該提示語在封裝被破壞或缺失后仍須保持可見。
上述要求的法律依據為《聯邦食品、藥品和化妝品法》(Federal Food, Drug, and Cosmetic Act,FD&C Act)及《公平包裝和標簽法》(Fair Packaging and Labeling Act)。所有在美國市場銷售的化妝品均須符合相關規定。FDA 可對生產設施及包裝線進行檢查,不合規產品可能面臨警告或召回。向美國出口化妝品的企業同樣須確保產品符合上述標準。

